文/新聞編輯中心
政府紓困發現金又有新措施,行政院長蘇貞昌表示,只要是有工作但沒有參加勞、農保等各項保險者,都將排富發放1萬元,受惠對象包括舉廣告牌、賣玉蘭花、流動攤商、個人接案及臨時工等。另外,報稅所得50萬元以下,未領取3萬元紓困的農漁民,也將發放一萬元。
蘇貞昌今(4)日在行政院親自主持「擴大紓困 前進振興」記者會,並宣布擴大紓困對象的利多訊息。
蘇貞昌指出,民眾受到疫情衝擊後,生活、生意和生息都會受到影響,他要求各部會盤點,如果是「有工作無加保者」,也就是沒有參加軍保、公保、勞保或農保的人,都將排富發放1萬元,鎖定對象為家戶所得高於各縣市基本生活費1.5倍以上、低於2倍者。
例如,舉廣告牌、賣玉蘭花、流動攤商、個人接案或臨時工等無勞保的工作者可望受惠。另外,只要實際從事農漁生產工作的農漁民,報稅所得在50萬元以下,且沒有領取3萬元紓困補助金,也將發放1萬元。
適用「有工作無加保者」,直接到各地公所申辦,如果是農漁民,則到農漁會申辦,兩者都只需身分證與銀行帳戶,到現場簽個名即可,不必經過審核,政府就會把現金匯入當事人的帳戶,預計這次擴大紓困將有約154萬人可領到1萬元補助,5月6日開始受理申請。
新北市從寛認定
由於申請條件複雜,許多民眾跑了好多趟都無法申請。新北市長侯友宜今(6)日表示,新北市將採用從寬認定、資料從簡、從速發放3原則,如果提不出工作證明,就讓民眾簽切結,責任市長扛。
農委會主委陳吉仲進一步表示,農漁民每人發放現金補貼1萬元的紓困方案,適用對象如下:
1.具我國國籍且2018年個人綜合所得總額低於新台幣50萬元。
2.未請領農委會、勞動部或其他機關所定性質相同之補助、補貼或津貼。
3.申請補貼的農漁民須具備下列條件之一:
(1)2020年3月31日前已參加農民健康保險,且申請補貼時仍加保中的農民。
(2)參加農民職業災害保險或農委會農糧政策的農民。
(3)持有農委會各區農改場所核發實際耕作證明書的農民。
(4)2020年3月31日前已加入漁會甲類會員,且申請補貼時仍具甲類會員身份,並檢具實際從事漁業證明的漁民。
從5月11日開始到6月30日,農漁民可以到戶籍所在地的農漁會提出申請,後續會將1萬元的現金直接匯入農漁民的戶頭,預估將有140萬的農漁民受惠。
勞動部規劃的自營作業者、無一定雇主勞工3萬元生活補貼,從4月20日開放申請至5月1日止,已經有100萬5,423人提出申請,87萬3,846人已領到3萬元。
另外,勞動部也推出首年免息勞工紓困貸款10萬元方案,首波21家承貸金融機構已經開辦,第2波13家承貸金融機構也在今(4)日開始受理申請,只要有工作事實,不用參加勞保都可申貸。
擴大紓困1萬元發放具體內容:https://topics.mohw.gov.tw/COVID19/cp-4715-53040-205.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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