侵占保險費已觸法
【觀點】
新聞指出,保險業務員疑因經濟困難,代收保險費並挪為己用,各位保險夥伴們,這樣作已觸法囉!
提醒各位依據保險業務員管理規則【註解】的規定,業務員未經授權而代收保險費或經授權代收保險費而挪用、侵占所收保險費或代收保險費未依規定交付保險業開發之正式收據。除有犯罪嫌疑,應依法移送偵辦外,其行為時之所屬公司並應按其情節輕重,予以三個月以上一年以下停止招攬行為或撤銷其業務員登錄之處分。
各位保險業務菁英們,保險是專業的行業,透過考試取得業務員證照,千萬不要因為行為偏差被停止招攬或喪失業務員資格,同時還要面臨官司纏身。
業務員有下列情事之一者,除有犯罪嫌疑,應依法移送偵辦外,其行為時之所屬公司並應按其情節輕重,予以三個月以上一年以下停止招攬行為或撤銷其業務員登錄之處分:
…九、未經授權而代收保險費或經授權代收保險費而挪用、侵占所收保險費或代收保險費未依規定交付保險業開發之正式收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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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聞出處: 自由時報(請點此)
富邦人壽保險公司前朱姓女業務專員,疑因經濟困難,4度向保戶謊稱可替其代收繳保費,卻僅將部分費用繳回公司,其餘挪為己用,離職後仍故技重施,總計侵占近20萬元;台北地檢署調查後,今依業務侵占、詐欺罪嫌將朱女起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