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李瑞瑾
有些人會在中年時就離開職場,那就脫離了勞工保險的保障範圍,但勞保中斷投保能否請領老年給付,也是不少人的疑問。勞保局指出,根據新修正的勞保條例,只要保過勞保,不論中間中斷多久,年老時就可以申領老年給付,但隨著保險年資不同,可分為請領「年金給付」以及「一次金給付」。
一名涂先生詢問勞保局,自己在40幾歲時保過9年的勞保,後來因為糖尿病又痛風辭掉工作。但因為中間有斷過勞工保險投保,詢問到了65歲可否提出勞保老年給付申請?可以領到多少錢? 另外,他在97年10月就參加國民年金,如果領了勞保老年給付,是否可以再領國民年金?
勞保局指出,根據98年勞保條例修正施行,其中在老年給付的請領,規定年滿60歲有保險年資者,可依下列2點規定請領老年給付,
1、保險年資合計滿15年者,請領老年年金給付。
2、保險年資合計未滿15年者,請領老年一次金給付。
因此,根據新修正的勞保條例,只要曾經參加過勞工保險,不管中斷投保多久,都可以在年滿60歲(請領年齡將自107年起逐步提高到65歲)時,提出老年給付的申請,且被保險人請領老年給付也不受5年請求權時效的限制。
以涂先生今年65歲來算,曾保過9年勞保,雖然中斷投保多年,現在也沒有任何從事工作,但依98年1月1日修正施行的勞保條例規定,涂先生可以提出老年給付的申請,9年年資可申請到9個月的老年一次金給付,如果涂先生平均月投保薪資(以他過去加保期間最高60個月的月投保薪資平均計算)是3萬元的話,就可領到27萬元的老年給付。在國民年金部分,65歲仍得請領國保老年年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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