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李瑞瑾
生雙胞胎一個人顧不來怎麼辦?夫妻倆想一起照顧子女又擔心經濟無法負荷,但勞保局指出,如果父母皆為就業保險被保險人,在撫育2名以上未滿3歲子女時,可以依《性別工作平等法》規定同時辦理育嬰留職停薪;符合津貼請領條件的父母,也可以同時請領不同子女的育嬰留職停薪津貼,並繼續參加原有的社會保險。
勞保局指出,依《就業保險法》規定,父母同時符合育嬰留職停薪津貼請領條件的人,應分別請領津貼,不得同時為之。但實務上常接獲民眾反映,同時育有多名子女,但夫妻間僅能1人育嬰留職停薪申請津貼,恐手忙腳亂,導致子女無法獲得妥善的照顧。
考量撫育多名子女父母的實際需求,勞動部已於107年8月以函釋放寬,父母同時間能分別以不同子女名義,申請育嬰留職停薪津貼。
以生下雙胞胎且均符合請領規定的父母為例,如兩人同時留職停薪照顧小孩,並以不同子女名義分別申請育嬰留職停薪津貼,則兩人共可申請2名子女合計有24個月津貼,且1年的時間就可領滿。
勞保局提醒勞工,父母如僅撫育1名未滿3歲子女,其育嬰留職停薪津貼的發給,依規定仍應於不同時期分別請領,無法同時申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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