觀點:保單買了速解,超不利!
276萬件解約 保費很「浪費」
根據金管會統計,2016年13個月的保單繼續率為92.25%,但25個月保單繼續率則掉到86.65%;此外,2016年也有276萬件保單解約,總金額達到5,350億元,甚至是身故保險金983億元的5.4倍,無疑成為保費的「浪費」。
「保價金」和「解約金」有關
為什麼這麼說呢?主要的原因,是與保單的「價值準備金(又簡稱為「保價金」)」及「解約金」有關。簡單來說,所謂的「保價金」,可以是為「繳給保險公司的保費,扣除掉公司營業成本,或是必要保單費用後,所剩下來存放在保險公司的錢」。通常,只有長年期的保險商品(例如壽險),才會累計出較多的保價金。
繳費期滿時解約金等於保價金
但首先,一般保單的解約金,會在繳費期滿時,等於保單價值準備金。也就是說,在保戶投保的前幾年、繳費仍未期滿之前,將保單解約的保戶,幾乎拿不回多少錢的解約金。
部分保單 沒有保價金
其次,有些保單,是幾乎沒有什麼保單價值準備金可言。特別是各類健康險,保戶如果買了之後停繳保費,等於過去所繳的保費,「全都丟在水裡」而拿不回來。
解約喪失保障
事實上,保戶買了保單不繼續繳費,除了保費的「浪費」及「損失」外,還有「不能繼續享有保單所提供保障」的缺點。因此,假設保戶已經買了保單,且是有保價金的險種,最好是透過「減額繳清」、「保單展期」、「降低保額」或「險種轉換」等方式,至少還能讓已繳的保費,發揮一定的保障功能。
購買前多了解風險規劃
除此之外,也建議大家在購買前,一定要徹底了解這張保單,到底能提供自己什麼保障?且這保障是自己真正擔心的風險所在。也才不會繳了保費後,又反悔解約。
新聞摘要及連結:國內多家壽險業者卯力推動保險業績,保費收入往往成為業界競逐排名的標竿,但事實上,有一項重要指標卻往往被市場忽略,那就是所謂的「續保率」。所謂的續保率,亦即消費者在購買保單之後,持續繳保費而未因各種因素而中斷,換言之,續保率越高,相對而言,越能真正反映出保險就是追求「長期保障」的精神。中時電子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