漫漫長照 風險怎麼罩
王媽媽只生一個小孩,過去因為照顧失智的公公、中風的婆婆,自己的爸爸也因胃癌而提早退休、媽媽也有心臟病,長期照顧家人以致她辭去會計的工作,轉眼間就過了20多年,她不願意自己年老之後成為孩子的負擔,所以與她的保險業務人員討論,要投保這類型的保單,結果發現,N公司的業務員力推長期照顧保險,而F公司的業務卻說殘廢扶助保險比較好,到底應該如何投保呢?
殘扶長照 比一比
在生活中,殘扶險、長期照顧險常被投保人混淆,讓消費者不知道應該如何投保。以下是殘扶險和長期照顧險保險的比較和區別:
一、長期看護險
理賠條件為日常生活能力無法自理,條款如下:
「長期照顧狀態」係指被保險人經專科醫師診斷判定,符合下列之生理功能障礙或認知功能障礙二項情形之一者。
(一) 生理功能障礙:
被保險人經專科醫師依巴氏量表或依其它臨床專業評量表診斷判定達6個月以上,其進食、移位、如廁、沐浴、平地行動及更衣等六項日常生活自理能力(Activities of Daily Living, ADLs)持續存有三項(含)以上之障礙。但經專科醫師診斷判定前述生理功能障礙為終身無法治癒者,不受6個月之限制。
前述六項日常生活自理能力(ADLs)存有障礙之定義如下:
1.進食障礙:須別人協助才能取用食物或穿脫進食輔具。
2.移位障礙:須別人協助才能由床移位至椅子或輪椅。
3.如廁障礙:如廁過程中須別人協助才能保持平衡、整理衣物或使用衛生紙。
4.沐浴障礙:須別人協助才能完成盆浴或淋浴。
5.平地行動障礙:雖經別人扶持或使用輔具亦無法行動,且須別人協助才能操作輪椅或電動輪椅。
6.更衣障礙:須別人完全協助才能完成穿脱衣褲鞋襪(含義肢、支架)。
(二) 認知功能障礙:
係指被保險人經專科醫師診斷判定達6個月以上,仍為持續失智狀態、並有分辨上的障礙,且依臨床失智量表(Clinical Dementia Rating Scale, CDR)評估達中度(含)以上(即2分以上)或簡易智能測驗(Mini Mental State Examination, MMSE)達中度(含)以上(即總分低於18分)者。但經專科醫師診斷判定前述認知功能障礙為終身無法治癒者,不受6個月之限制。
前述所稱「分辨上的障礙」係指專科醫師在被保險人意識清醒的情況下,判定有下列三項分辨障礙中之二項(含)以上者:
1.時間的分辨障礙:經常無法分辨季節、月份、早晚時間等。
2.場所的分辨障礙:經常無法分辨自己的住居所或現在所在之場所。
3.人物的分辨障礙:經常無法分辨日常親近的家人或平常在一起的人。
額外條件:每次給付時需重新判定,若無繼續符合長期看護狀態則停止給付(依各家條款每月、每季、每半年、每年給付一次)
二、殘廢險與殘扶險
理賠條件是因疾病或意外造成殘廢等級表中1至11級任一殘廢項目即可理賠。
分為兩種給付方式:『殘廢險』、『殘扶險』
(一)『殘廢險』:1~11級殘廢中任一部位其中一項符合,即可一次理賠殘廢保險金
(二)『殘扶險』:1~6級殘廢中任一部位其中一項符合,則每月持續理賠殘廢扶助保險金
長期看護險與殘廢扶助險二類商品比較表
兩者在給付條件的差異很大,長照險看失能或失智的狀態,分為「生理功能障礙」,6項中包括進食、移位、如廁、沐浴、平地移動、更衣,符合3項障礙即可理賠。另一種是「認知功能障礙」,依病患能否辨識時間、場所、人物,有2項無法清楚辨識,就可獲得理賠,保戶會感到比較不方便的是,每年申請理賠,都要再提供醫師診斷證明。
殘扶險依據「殘廢等級」第1級到第11級,給予不同程度的理賠,涵蓋從最嚴重的雙眼失明,到最輕兩隻手指頭斷掉,而殘廢等級表當中,關於「終身不能工作」、「需專人周密照顧者」等敘述性文字,很容易造成理賠糾紛。
再者二者的保費不同。通常長期照顧險會比殘廢扶助險貴。以30歲女性保戶為例,同樣以月領2萬為目標投保,長照險保費快要是殘扶險的一倍。
基於預算考量,年輕時先買保費較低的殘扶險,保額兩萬就好,等到有錢,再加買長照險,一樣是2萬,累計保額就有4萬。如此便可兼顧傷殘與正常老化的理賠保障。
綜上所述,殘扶險和長期照顧險皆有各自保障的重點,雖然都是保障人生的產品,卻各有千秋,買保險時還需明白自己的需求來進行投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