陳先生是位高中老師,因為政府的年金改革,讓40歲又單身的陳老師開始擔心起他的退休金,意識到光靠政府的退休金是不夠他的生活支出,他想靠保險存退休金,存到65歲退休,那他要存多少錢才夠呢?
每月最少2萬元
目前,國人平均餘命已邁向八字頭,想在65歲退休的陳老師,會有20年以上的退休生活。根據主計處統計,台灣每人每月的消費大約是2萬元,每年會花費24萬元,我們以20年來計算陳老師的退休生活,在不考慮通貨膨脹狀況下,代表陳老師至少要存480萬元,才足以支付日常生活的花費,那我們該怎麼用儲蓄型保險來做規畫呢?
20年期利率變動型增額保險
我們以20年期的利率變動型增額保險為例,陳老師每年需存入205,323元,並假設宣告利率為2.70%,預定利率為2.00%:
別做虧錢事,千萬不要提前解約
當陳老師51歲的時候,解約金已經超過他所繳的累積保費,代表陳老師在51歲時提前解約是不會虧錢的,但如果非必要通常都會建議不要提前解約,因為這類的商品需要透過時間,讓你所投入的錢可以複利滾存,使小錢滾成大錢。而等到陳老師到了59歲,就不用再繳保險費;等到退休時(65歲)開始領錢一直領,最晚能領到109歲。
增值回饋分享金有機會讓資產越滾越多
增值回饋分享金係指:按前一保單週年日當月之宣告利率,減去預定利率之差值,乘以當年度其中保單價值準備金後所得之金額。「增值回饋分享金」是利率變動型壽險的特色,有了增值回饋分享金,就有機會讓資產像滾雪球一樣,越滾越大。依照契約條款規定,可選擇以下四種方式給付:
一、購買增額繳清保險:於每一保單週年日,以該保單年度之增值回饋分享金來做為躉繳純保費,計算自下一保單年度起生效之增額繳清保險金額,得以增購保額。
二、抵繳應繳保費:計算之增值回饋分享金抵繳當期應繳保費。
三、儲存生息:以前一保單週年日當月之宣告利率,依據年複利方式累計至要保人請求時給付,或至被保人身故、完全失能或本契約滿期、終止時給付,達到複利滾存的效果。
四、現金給付:將增值回饋分享金以現金給付給要保人。
退休後月領2萬 活到老領到老
陳老師只要努力存錢到59歲,20年下來已存下410萬,再由時間將小錢越滾越大,等到65歲退休開始領錢時,他已經可以月領2萬過他的退休生活,而且活越久領越久,一直可以領到他109歲,養老生活費不再是負擔。
如何規畫退休金是人生的一大課題,現今理財工具有許多種,保險也是個不錯的理財工具,兼具保障和儲蓄的特性,讓退休生活不擔憂。每個人的理財習慣都不一樣,找到適合自己的工具才是最重要的事。
關鍵字:年金,利變保單,儲蓄險,退休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