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府為照顧勞工的基本生活保障以及全民健康,立法推行勞工保險及全民健康保險這二項社會保險政策。社會保險的保險費是由雇主及受僱人共同負擔,所以受僱的員工都享有勞保及健保的保障。但你知道勞保、健保、團保以及雇主責任保險,到底保障些什麼?賠償責任上,雇主與勞工該負哪些責任呢?
依據勞動基準法第五十九條,勞工因遭遇職業災害而致死亡、殘廢、傷害或疾病時,雇主應予以補償,雇主責任意外保險就是針對職業災害所設計的保險,提供雇主因為職業災害所產生的補償責任,提共保險的保障,以減輕雇主之財務負擔,是由產險公司提供相關保障。
相對於團體保險,屬雇主對員工的福利制度,可由雇主全額負擔保費,或由雇主與員工共同負擔保費,或者由員工自行負擔,而政府為了鼓勵企業投保,提供了每人每年24,000元的稅賦優惠。從以下比較便可輕鬆了解其中的差異與潛在的風險缺口。
以上的保障是吃人「頭路」的人可以享有的勞保、健保、團保以及雇主責任保險,依據企業提供的保障,除了企業提供的保障之外,財顧達人永才老師建議還是需要自行規劃適當的個人保單,才能符合自身的需求擁有足夠的保障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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