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李瑞瑾
勞健保費攸關民眾各項給付權益,卻有職業工會幹事被抓包,私吞會員繳的勞健保費與工會零用金,不法所得達21萬1,134元,被依業務侵占3罪各處有期徒刑6月;應執行有期徒刑8月、可易科罰金,全案可再上訴。
鄭姓女子擔任基隆市清潔服務工會、電子加工工會等5工會的聯合工會幹事,負責收取工會會員所繳納的勞保費、健保費、團保費,並管理各工會的零用金。
鄭女在2019年5、6月間收取完會員保費後,未將款項存入各工會的專用戶,反而侵占保費款達17萬1,134元,還私吞工會零用金4萬元,不法所得總計21萬1,134元。
竊走錢財不久後鄭女就辦理離職,但她在同年7月底進行離職交接時,僅交出零用金3萬元,因與其保管的7萬元零用金相比短少4萬元,讓工會察覺有異告發鄭女,由檢察官偵查後起訴求刑。
鄭女與檢察官在審判外即達成協商,並承認業務侵占等3罪,法官最終判決3罪各處有期徒刑6月;應執行有期徒刑8月,可易科罰金。不法所得部分,因鄭女已還去其中一工會的7萬7,634元保費,其餘13萬3,350元宣告沒收。
職業工會欠繳勞保、健保等費用,對於會員的權益影響甚大。各職業工會每月向會員收取的勞保費,如未依《勞保條例》規定期限彙繳至勞保局,其所屬會員申請勞保各項給付都會被拒絕。
像是截至今年4月16日,勞保局就公布全台有4個職業工會積欠勞保費,且已逾繳費寬限期,包括大台中殯禮服務職業工會、高雄市五金裝修職業工會、桃園市芳薰香植物精油服務人員職業工會,以及苗栗縣按摩職業工會。勞保局除了會依法移送行政執行之外,也會通知轄區勞工行政主管機關協助督促欠費工會改善,如果工會的欠費是因保險費遭違法挪用,就會移送檢調單位偵辦。
工會未依時間繳費,將會直接影響到勞工申請各項給付的權益,但若勞工能提供已向工會繳納保險費的相關證明,如繳費收據、匯款單等,可以證明其個人應繳的保險費及滯納金已繳納於工會,勞保局即會發給給付。
至於無法提供繳費證明或匯款單等證明的人,勞保局則協調繳清個人應負擔部分的保險費後發給,也不會影響勞工請領各項保險給付的權益。
為預防職業工會欠繳勞保費,勞保局也教了3招避免自身權益受損,首先是應關心所屬工會財務運作;再者是積極參與工會活動及會員大會;最後是應在繳保險費時,請工會開具正式繳費收據並妥善留存,以備日後保障權益之需。
《延伸閱讀》
《勞動節上班薪水算法一秒懂 這天上班可領雙倍薪!》
《備齊醫療收據還被拒賠 原來投保時就搞錯這一點!》
《退休金不夠很慘!3大面相補齊保障 累積資產這2保單最讚》
《余天夫婦理財術曝光!儲蓄險選擇有亮點 1年半存款暴增642萬元》
《住院超過3天勞保有錢領!最高補償7成薪 職災還能免費就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