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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02/23

網遊代打練功 月入4萬要稅

經濟日報 記者陳慶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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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聞:網遊代打練功 月入4萬要稅
 
賣寶物、代練功,注意營業稅起徵點
在線上遊戲販賣虛擬寶物和替人代打練功,也需要注意課稅問題!透過網路販售貨物勞務,包括販售電玩遊戲虛擬寶物或是提供代客練功等服務者,須注意是否有超過營業稅起徵點,若有超過,便需要依規定辦理營業登記與報繳營業稅。
 
財政部南區國稅局指出,依據財政部「小規模營業人營業稅起徵點」明定,針對一般販售貨物的行業,如買賣業、出版業、娛樂業等,其起徵點為每月銷售額8萬元。而針對主要是提供勞務防務的行業,像是裝潢業、廣告業、修理業、勞務承攬業等業種,其起徵點則為每月銷售額4萬元。
 
達起徵點卻未報稅,小心罰鍰
因此,網路賣家透過網路銷售貨物與勞務,每月銷售貨物金額若達到8萬元,或是銷售勞務金額達到4萬元,那便需依照規定辦理營業登記並報繳營業稅,而在線上遊戲中虛擬寶物和替人代打練功同樣也在規範範圍內。
南區國稅局表示,該局接獲通報,有網路賣家經營網路交易事業,在交易網站刊登販售電玩遊戲之虛擬寶物,另外也提供代客練功的服務,涉嫌未報繳營業稅。經該局查核,該網路賣家銷售額已達到起徵點,但並未依法辦理營業登記,而該賣家於2016年銷售的勞務金額收入高達1,600萬元,經過補稅加上罰緩合計約140萬元。
 
國稅局官員強調,不只線上遊戲,只要網路上有任何銷售行為,依規定銷售額達起徵點便需辦理營業登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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