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聞:海外所得多少不課稅? 券商教您估算
申報,不申報,這是個問題
報稅工作即將啟動,不少投資人已開始詢問海外所得的報稅問題:是不是海外所得670萬元以下就不用申報?一戶領取身故保險金4,000萬元(3,330萬元+670萬元)不會課到最低稅負嗎?坊間這樣的解讀甚多,富邦證券提醒,此說法太簡化,因為會有這麼多海外所得或高額保單的家庭,通常也會有國內所得,甚至領取特定保險給付年度,同時也有海外所得,以致於推算可增加的海外所得或特定保險金額,常常不是「足額」。投資人對稅法應有完整的瞭解,以免結果不如預期。
一般所得稅額、基本稅額取高者繳納
富邦證券專家團隊協理陳秋蘭表示,最低稅負課徵的概念是就以「一般所得稅額」及「基本稅額」二者做比較。「一般所得稅額」,係所得淨額依適用稅率計算出的應納稅額,減除投資抵減稅額後(若有)之餘額,白話來說,「一般所得稅額」就是原本就要繳的稅。如果「一般所得稅額」≧「基本稅額」,那表示原本繳的稅夠了,不會因為最低稅負計算而應多繳稅;反過來,若「基本稅額」較高,表示原來繳的不夠,還要連同「基本稅額」大於「一般所得稅額」的部分一併繳納,所以結論是:「一般所得稅額」及「基本稅額」二者取其高者繳納。
至於「基本稅額」的算法稍微複雜了些,係以所得淨額,加計五大項稅基之金額的合計數,於減除670萬元後,乘上20%稅率後即得出。此五大項稅基分別為:一、海外所得:一申報戶未達100萬元者,免予計入;100萬元以上者,全數計入。二、特定保險給付:95.1.1起訂立受益人與要保人非屬同一人之人壽保險及年金保險,受益人受領之保險給付。但死亡給付每一申報戶全年合計數在新臺幣3330萬元以下部分,免予計入。三、私募證券投資信託基金之受益憑證之交易所得。四、非現金捐贈金額。五、法律新增之優惠。
其中,最引人關注的項目莫過第一項之海外所得及第二項的特定保險給付。這二項的產生,是否會讓「基本稅額」一舉躍過「一般所得稅額」呢?而這個臨界點,有可能透過公式反推模擬得知嗎?
富邦證券專家團隊協理陳秋蘭表示,所謂的臨界點就是「一般所得稅額」等於「基本稅額」,意即納稅人不會因為最低稅負而多繳稅。計算上,先估算出大家比較熟悉的「一般所得稅額」(原本應繳的稅),而為求出平衡,「基本稅額」必須等於「一般所得稅額」,此時便可以該金額反推可容許的五大項金額。算法是以基本稅額倒除20%稅率,加回670萬元,記得要減除所得淨額,即得出一個額度,也就是可容許的五大項金額。當五大項金額在此額度內,「基本稅額」也就不會超過「一般所得稅額」。
富邦證券提醒,有關海外所得的計算及特定保險給付計入的規定,尚有一些細節,有相關規劃者,仍應深入瞭解。理財不忘理稅,瞭解稅額計算公式,便能判斷理財的稅負成本,規劃才能得心應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