超過兩成的人 35歲後才當媽
有媒體引述內政部所公布的最新統計顯示,民國106年生育第1胎生母平均30.83歲、生母平均年齡31.97歲,分別較96年增加2.29歲與2.44歲;其中35歲以上才生第1胎占21.27%。
如此一來,晚婚族在進行保險規劃時,或許可以注意以下的重點,以切中真正需求。
子女教育及退休規劃 同步
首先,就是因應「子女教育及退休規劃必須同步進行」的需求下,必須幫高齡父母們準備一個同時能因應以上兩大需求的「可增值資產帳戶」。
這是因為以35歲才生第一胎為例,等到小孩大學畢業,母親的年齡已經是57歲,距離法定退休年齡的65歲,也只有8年左右的時間而已。
差不多在民國80年左右,已婚婦女生第一胎的年齡,差不多是25歲。假設只生一位子女,則父母家庭責任終了的年齡(子女大學畢業後),差不多只有47歲。
以上的例子顯示,過去父母在扶養子女(存子女教育金)及自己的退休規劃時,可以分期進行。也就是說,父母等近50歲時,家庭責任已了,如果還沒有開始準備自己的退休規劃,也還有近20年的時間可以準備。
但是,當婦女生產第一胎的年齡,已經延後到35歲時。父母們勢必得將子女教育及自己的退休大計「一併規劃」才行。不然,等近60歲時再開始準備,以目前極低的市場投報率,想要在短短8年,就存到足夠的退休金,將是非常困難的任務。
也就是說,此一帳戶要先能供應費用不低的子女教育支出,之後,還能繼續提供高齡父母的退休基金。但環顧目前市場上的各種投資理財工具,保險所能提供的投資報酬率雖然不高,但卻能提供極為穩健的「保本、保息」收益。
再進一步深入探討符合以上「穩健」且「保本、保息」的條件,包括利變型及變額型(投資型)保單,都很適合此一「可增值資產帳戶」的概念及需求。
以純保障險種 搭配附約規劃
其次,正由於子女教育及退休規劃必須同步進行,也代表高齡父母在投保時,必須要用最低的保費,換得最高的保障。因此,在提供純保障的險種上,最好用定期險或附約來規劃,以便把更多的資金,用於子女教育及退休規劃之上。
資料來源:生育年齡再往後遞延,根據內政部公布最新統計,民國106年生育第1胎生母平均30.83歲、生母平均年齡31.97歲,分別較96年增加2.29歲與2.44歲;其中35歲以上才生第1胎占21.27%。YAHOO