林醫師很喜歡購買土地,有些持有時間都超過40~50年了,現在年紀大了又有心臟病,想把名下的土地移轉給兒女,請問用什麼方式最省稅呢?
不動產一向是國人重要的置產項目之一,將名下的土地移轉給兒女,有買賣、贈與、身故繼承等方式。國稅局針對不同方式之應繳項目與稅率,說明如下:
如果要使用買賣的方式移轉不動產,因為是二親等內親屬間的財產買賣,資金流程要非常詳細,子女也要有收入證明。例如:相當的年所得、薪資收入、價金往來匯款記錄,證明買賣行為是事實,需要繳納土地增值稅。
如以贈與方式移轉土地,有土地增值稅與贈與稅二種租稅負擔,可運用贈與稅免稅額,逐年由父親或母親每年贈與220萬元的方式,節省贈與稅。
如果財產總額不太多,通常土地移轉會建議用繼承,因為免課土地增值稅,且遺產總額中有相當多項目可以扣除。子女繼承後如果賣掉土地,土地的前次移轉現值也會以繼承時的公告現值計算,繳交的增值稅會比較低。
關鍵字:土地贈與,土地繼承,土地買賣,土地移轉,遺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