盧先生家中有身心障礙者,卻收到牌照稅稅單,但他聽說家中有身心障礙者免牌照稅,為何還會收到稅單呢?
自104年1月1日起,供持有身心障礙手冊或證明並領有駕駛執照者使用,為身心障礙者所有的車輛,每人以一輛為限,或者因為身心障礙的狀況,無駕駛執照者,其本人、配偶或同一戶籍二親等以內親屬所有,供該身心障礙使用的車輛,每一身心障礙者以一輛為限。但汽缸總排氣量超過2,400CC者,以2,400CC之稅額(免稅限額為11,230元)為限。
盧先生如果要申請身心障礙免徵使用牌照稅必須準備下列證件,至稅捐稽徵處辦理:
一、持有身心障礙手冊者本人有駕駛執照時(每人限1輛):
1.身分證
2.身心障礙手冊
3.行車執照(車主必須為持有身心障礙手冊者)
4.車主私章。
二、持有身心障礙手冊者無駕駛執照時
1.身心障礙手冊
2.行車執照
3.戶口名簿或身分證(車主必須與持有身心障礙手冊者為本人、配偶或同一戶籍二親等以內親屬)
4.車主私章。
尚未繳納使用牌照稅,必須先繳1月1日起至核准前1日的稅金,如果已繳納全年稅額者,會退還核准日起至年底之稅款。所以,若沒有主動申報,一定會收到稅單且一定要交稅,所以懂不懂差很大喔!